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2026年度充电站充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2026-06-18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2026年度充电站充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6-18 00:00:00

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年度充电站充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年度充电站充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年度充电站充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年度充电站充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价法)”要求“投标人拥有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桩所需的****类设备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类设备必须包含贴片机(或同等功能设备)、印刷机(或同等功能设备)、焊锡机(或同等功能设备)、涂覆机(或同等功能设备)、光学检测机(或同等功能设备)。注: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照片需体现定位信息)。如设备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所有,视同该设备为投标人所有(提供企业之间权属关系证明,并加盖双方公章)。”从如上描述看,需要充电桩生产厂家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由于我单位历史上存在股权变更情况,我单位产线设备由原母公司采购,在股权变更时母公司将相关设备无偿转移给我单位。因此关于该条要求,我单位提供原母公司的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资产转移证明和设备照片(照片需体现定位信息)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可以

注: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安徽交控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号

邮编:******

项目负责人:张蕾蕾、王少兵

电话:*************、***********

****年***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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