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6-18 00:00:00
鸟情调查治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鸟情调查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万元
(二)服务内容:依托一家供应商委派*名鸟类专家,负责我部机场鸟情调查和鸟类治理相关工作,每月*次,鸟情复杂月份(*月、*月)适情增加至*次,服务期限*年。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供应商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产品技术和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前。
*.报价方式及地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报价,具体地址联系王助理获取(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联系项目负责人:王助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黄助理,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采购管理部门电话:************。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三);
*.供应商承诺声明(附件四);
*.保密承诺书(附件五);
*.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附件六);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承诺(附件七);
*.供应商完全响应技术及经济要求的承诺(附件八)。
*..报价表(盖章)(附件九)。
(二)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技术经济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需满足询价文件各项要求。若在中标后履约过程中发现无法实现各项要求,视为虚假投标,将按照军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分*次付款,每三个月完成服务,付**%进度款,最后三个月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付**%尾款,合同乙方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服务费用按照中标金额支付,供应商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差旅住宿费、交通费、邮寄费及其他各类相关杂费,均已统一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不再另行核算与支付。;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报价相同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将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报价供应商数量少于*家的,一般不得进行评审。除以下情况外:
报价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只有*家且预算***万元以下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家投标(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招标项目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轮谈判*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
(三)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
(四)合同履约要求: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限,质量标准,履约期限、价款及结算方式等内容,全面、及时、正确履行各自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履行或部分履行。
*.履约方应建立完善的履约保障机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工作流程,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并主动接受对方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应保持有效沟通,及时通报履约进展及相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安全保密措施:
*.双方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限定涉密信息知悉范围,严禁擅自复制、传播、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本项目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履行保密义务,涉密资料应按要求返还或销毁,不得留存副本;泄密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