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6-06-18 00:00:00
****、****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包)
****、****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我单位对****、****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项目组织了公开招标,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自发布公示之日起*日
四、评审结果:
****、****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标段
第一名: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总得分:**.**分
第二名:广西方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总得分:**.**分
第三名:湖北大成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总得分:**.**分
****、****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标段
第一名:广西方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总得分:**.**分
第二名:湖北大成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总得分:**.**分
第三名: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下浮率:*.**%,总得分:**.**分
五、预成交供应商:
****、****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标段: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标段:广西方硕建设有限公司
六、质疑及回复方式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现场提出,定标结果不再公示。
质疑由招标人受理,受理电话: *********** 。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部队工程招标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受理电话:************、************。
质疑函、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该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
投诉联系人: 孟助理、杨助理 联系电话: ************、************
投诉复议联系人: 李助理、杨助理、罗助理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