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刘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施工补疑4
2026-06-18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高刘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施工补疑4
安徽/合肥-2026-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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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刘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施工补疑*

项目编号:**************

关于项目经理要求的疑问:

国家法律文件规定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可以工作到**周岁,现国家退休年龄女**岁,男**岁退休,本项目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在法定执业年龄范围内(未满 ** 周岁)的退休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企业聘用证明,依法无需且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该退休人员资格满足本次招标全部要求,可否合法合规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答:不予认可。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此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孔令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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