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晋江干流-桃源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补充通知
2026-06-18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晋江干流-桃源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补充通知
福建/泉州-2026-06-18 00:00:00

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晋江干流*桃源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晋江干流*桃源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及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分):投标人每具有一项满足本表第*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分,本小项满*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分(*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类似工程业绩”的其他要求,同第*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请问:根据(*)*和(*)*,是不是有相互矛盾之处,项目要求提供两个业绩*分,项目经理的业绩*分不在企业提供两个业绩范围之内,难道项目经理要单独再提供一个业绩吗?如果项目经理单独第三个业绩的是否能用他的职业道路上任何一家企业满足要求的业绩,不是本投标单位的业绩,上家就职单位业绩能否拿来使用,满足项目经理个人业绩加分要求*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本单位要求企业两个业绩,项目经理另外再提供一个业绩,设置门槛太高。专门为某些单位特别制定要求,不满足市场竞争,缺少筛选优秀企业。

回复: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并不矛盾。投标人企业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每项*分,满*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分)为两项独立评分要素,不得为同一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使用其在原任职单位主持完成的项目,只要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中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本次拟派人员一致即可,不要求该业绩对应的中标单位为本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关于“门槛过高”,本项目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程特点决定了对投标人企业实力及项目负责人履职经验有相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相关评分条款的设定,依据本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并不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

问题*:*、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并完成的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中标价在****万元及以上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山水林田湖草(矿山修复类)治理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并提供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有效网址,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业绩时间范围,*、写着竣工时间为准*年内,到**(*),类似业绩以中标时间为准,请问这种逻辑是否相互矛盾,请给出具体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为准还是以业绩中标时间为准往前推算五年。

回复:两项规定并不矛盾。一是承接时间的限定:中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应在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当日);二是业绩状态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该业绩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者限定承接时点,后者限定业绩状态,两项条件须同时满足。

问题*:请问“水工环类或土木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体包含哪些专业,岩土专业符合吗,结构工程专业符合吗,水利水电专业符合吗,土建工程符合吗,环境设计或者环境工程专业符合吗?

回复:按国家及福建省现行职称专业评审分类,“水工环类”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工程系列下的水工环地质类专业;“土木水利类”指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投标人所列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土建(土木)工程均属土木水利类范围;环境工程属环保(生态环境)专业评审序列,环境设计属艺术设计类专业评审序列,二者均不属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水工环类或土木水利类”范围。最终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职称证书及资格评审批复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对照现行职称专业目录认定。

问题*:项目业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如果本单位业绩矿山修复业绩是***形式,中标价有五千万,包含设计施工采购,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类似要求。或者是***施工合同里面有体现具体施工金额有到****万以上,这样子***矿山修复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该***合同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或仅承担其中部分内容的合同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仅按***合同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山水林田湖草(矿山修复类)治理工程”部分的中标金额计算(不按***合同总价),且该部分中标金额不低于****万元,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分项列明的金额为依据;*.按招标文件完整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及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有效网址。若该***业绩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使用,该项目负责人须为该***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接受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其派出单位须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施工方)。

问题*:类似业绩一定都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缺一不可吗。只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和网上可查询业绩网址,能不能满足要求?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有效网址,缺一不可。仅提供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和可查询业绩网址,不能满足要求,其业绩不计。

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职称证书需提供可查询的有效官方网址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有效的证书资格评审批复文件扫描件。”企业自评职称证书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须为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并须提供该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公布(查询)截图。企业自评取得的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本工程招标人提供施工水源、电源,请问施工水、电是否已接入各施工区域,如已接入请提供接驳位置平面图?

回复:招标文件已载明本工程招标人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具体接驳位置、由接驳点至各施工作业面的临时管线敷设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核实,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提供施工水、电接驳位置平面图。

问题*:关于工程预付款、月度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扣留及返还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未明确各款项的付款形式,请明确各款项的付款形式。支付款项时,对发票类型、开具要求、提交时限是否有额外规定?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已对相关付款形式作出明确约定。预付款(第**.*条):额度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天前支付,按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款的**%扣回,直至全部扣回。工程进度款(第**.*条):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含**%预付款)支付,承包人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本月工作量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含**%预付款),余款待结算审定后支付。竣工结算款(第**条):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天内提交结算申请单及资料,发包人**天内完成审核,经发包人委托审核机构初审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质量保证金(第**.*条):扣留金额为工程款结算总额的*%,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保修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发票(第**.*条):每次支付进度款前承包人须提供等额合规增值税发票,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其他款项发票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无额外规定。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晋江干流*桃源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应内容均以此为准。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地址修改为“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城路**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万元。本次补充通知不随附控制价明细,且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及上述控制价限额自主报价。合同价款结算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备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 分或小于 **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 ** 字)。”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本项满分值的**%或小于本项满分值的**%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 ** 字)。”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安市海丝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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