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6-06-18 00:00:00
贵州骋鑫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地块处置转让公告
一、项目名称:贵州骋鑫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地块处置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贵州骋鑫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地块处置 |
***.** |
** |
土地证号:黔(****)金沙县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使用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三、项目编号:*****************
四、标的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五、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节假日除外)。
六、标的展示地点: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
七、实地查勘联系人:贵州中和拍卖有限公司 ***********。
八、相关事宜
(一)办理**及网上竞拍事宜: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意向竞买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意向竞买人电子密钥(**)后即可参加本次竞拍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办理电子密钥(**)联系电话(传真):************(华测**)、************(贵州****应急联系人***********)。
*.网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伍拾万 元整)。
*.竞买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竞买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注:须一次到账等额保证金,否则交易系统不支持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并进行绑定)。
(三)意向竞买人网上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竞买手续,否则不能参加竞价会。
九、竞价会时间
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标的设******;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至无人再应价即为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元或其整数倍。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自由竞价时间(意向竞价人自行报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中午**:**时;
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中午**:**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分钟,每轮竞价阶梯*****元;
竞价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可能出现由于本人使用的竞价设备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站的时间设置存在的差异,造成本人的出价时间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站认定的有效时间不同造成出价延误。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应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委托人或网络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 保证金退还
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买受人的保证金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后原路径退还。
十二、成交事宜
*、竞价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买受人须在*日内携相关资料到贵州中和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买受权,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公示期结束后,买受人与委托人应在**日内签订《转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标的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十三、成交款付款方式
*、转让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价款的**%作为首付款,其余款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应当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买受人收取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且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十四、联系方式
出让人:贵州骋鑫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敏杰
代理机构:贵州中和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王艳丰
文件预览:
贵州骋鑫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地块处置.****
贵州骋鑫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地块处置转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