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东部新区雨污分流污水负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文件01号
2026-06-18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东部新区雨污分流污水负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文件01号
四川/成都-2026-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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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东部新区雨污分流污水负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文件**

致各供应商:

现对“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东部新区雨污分流污水负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如下

一、供应商提问:第五章技术要求的设备名称与实际参数不符

事实依据: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设备名称为“单相流智慧负压站”“单相流负压收集井”“大流量单相流负压收集井”等“单相流”系列设备。

然而,根据行业技术标准,单相流负压污水收集系统的核心定义是“在收集、输送流体过程中空气不进入负压管道。而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多处参数体现了双相流(气液两相流)真空排水系统的技术特征:

**页第*条要求“采用先进水后进气方式,不得采用只抽水不进气等低速流模式防止水堵”——单相流系统本身空气不进入管道,不存在“进气”一说;

**页第*条要求“真空管道应成锯齿形剖面铺设”——单相流系统的出水管道应为平直敷设;

质疑理由:

设备名称“单相流”与技术要求中的“双相流”参数特征存在根本性矛盾。“单相流”与“双相流”是两种不同的技术路线,在系统构成、工作原理、设备选型、管道敷设等方面均有本质区别。采购文件将两种不同技术体系的特征混在一起,导致供应商无法准确理解采购人的真实技术需求,也无法作出准确响应和报价。

请求:请贵公司明确本项目所需设备的技术路线究竟是“单相流”还是“双相流(传统真空排水)”,并对第五章技术要求进行相应修正,确保设备名称与技术参数保持一致。

答:详见补遗文件**号。

二、供应商提问:第五章采购需求与第六章分项报价表参数不一致

事实依据:

经逐项比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的设备描述存在多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

单相流智慧负压站:第五章要求真空泵不少于*台,第六章要求*用*备共*台;第五章要求噪音不大于****,第六章要求噪声不应大于****;第五章未提及吨水输送能耗、防腐、防水锤、电气安全等多项检测要求,第六章则明确要求提供上述质检报告。

单相流负压收集井:两处在阀门类型要求上直接矛盾——第五章要求“真空隔膜阀,膜片采用增强橡胶”,第六章要求“所用配件不得包含弹簧、隔膜易损件”;第五章要求阀门启闭次数不少于**万次,第六章要求不少于**万次。

大流量单相流负压收集井:第五章未提及排水流量、气密性、工作压力区间等关键性能参数,第六章则有明确的量化指标要求。

单相流隔油截污井:两处在井体尺寸上不一致(第五章φ***×******,第六章φ***×******)。

质疑理由:

第五章与第六章同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两者对同一设备的技术要求存在多处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这导致供应商无法确定应以哪部分内容作为响应和报价的依据,严重影响了响应文件的编制。

请求:请贵公司对第五章和第六章进行统一修订,消除不一致之处,并明确以哪部分内容为准。

答:详见补遗文件**号。

采购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年***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东部新区雨污分流污水负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文件**号回执单

供应商(全称、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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