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2026-06-18 00:00:00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黑山头口岸景区经营权出租(年租金底价******元,租期*年)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黑山头口岸景区(又称黑山头界河景区)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的国家**级旅游景区,也是中俄边境线上集口岸观光、界河游览、湿地风光于一体的标志性景点。景区位于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镇西南约**公里、黑山头镇西北约**公里处,地处中俄界河额尔古纳河东岸。该口岸于****年获批为国家一类口岸,****年正式对外开放,与俄罗斯旧粗鲁海图口岸隔河相望,两口岸垂直距离仅*.*公里,是中俄边境重要的客货通道。(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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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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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方沃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额尔古纳陆港国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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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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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专题班子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额尔古纳陆港国际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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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出租标的为额尔古纳市黑山头口岸景区经营权(含景区现有设施设备、场地及相关经营权限),该景区位于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镇西南约**公里、黑山头镇西北约**公里处,地处中俄界河额尔古纳河东岸。 *、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以标的所在土地部门、意向承租方实际勘验为准。交易过程中面积等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如上内容均来自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涉及景区经营的相关手续须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经营场所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损害景区形象的经营行为。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或违反公告约定或相关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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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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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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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和建设内容变化不调整租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及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作现场勘验完毕)。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意向方报名时上传承租资料清单中的所有资料。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首期租金后**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及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租金一年一付。 *、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后*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租赁期内,景区门票收益分配:(*)承租方取得运营权后,门票收入优先全额收回承租费用(即成交租金)。(*)承租方承租费用收回后,后续经营产生的门票利润收益按 **%:**% 比例分成:出租方占 **%,承租方占 **%。 *、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 (*)经营期内,景区维修维护费用共担。费用共担范围:景区内公共建筑(大门、国门、界碑、观景台、卫生间等)、场地(步道、护栏、停车场等)、现有固定设施设备(照明、监控、消防、给排水、标识标牌等)的修缮、维护、保养、日常巡检、季节性防护、安全隐患整改及合规性维修费用; (*)共担比例:共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承担 **%,据实结算; (*)共担费用结算方式:单笔<**** 元小额维修由承租方先行垫付,按月 / 季审核结算;单笔≥**** 元大额维修需提前书面报备确认;紧急抢修可先处置后补流程,审核通过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不共担范围:承租方新增投入、改造升级、经营专属设备、人为损坏 / 管理不当造成的维修、非刚需翻新改造等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联系方式:张先生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及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无以上违约行为且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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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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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田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 号 |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 |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