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回复】蕉城区实验小学东校区(重新招标)
2026-06-17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异议回复】蕉城区实验小学东校区(重新招标)
福建/宁德-2026-06-17 00:00:00

【异议回复】蕉城区实验小学东校区(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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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受理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异议类别

招标文件

异议内容

加分业绩为*项近五年竣工验收的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且基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回复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号)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贵司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符合异议受理的情形。因此,贵司提出的异议我单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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