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18 00:00:00
免疫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单位采购信息,现将免疫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台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分别用于自身免疫抗体检测和肿瘤标记物、激素等方面的检测。其中,该项目设备总预算为**万元,试剂耗材总预算为***.***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年*月**日* ****年*月**日)以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形式(详见附件*)向我单位提出。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主题:免疫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要求:需采用**纸幅面,纸质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版本*份;
*.附件内容:(*)营业执照;(*)书面建议(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③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④提起建议的日期。)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进行复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六、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资料送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