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1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6-18 00:00:00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基本公共卫生数据信息采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天辅有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五路**号***层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安和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上街**号*层

相关供应商:成都新莱利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基本公共卫生数据信息采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标过程,未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审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评审不公。

投诉事项*: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不具备履约能力。

投诉事项*:招标公司质疑回复函存在明显漏洞、未提供每位参与专家评分明细,投标人的详细评分明细(包括每位专家对各项评审因素的具体打分)。

投诉事项*:在本项目质疑处理期间,因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合法性,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暂停采购活动,反而提前签订采购合同,该行为已构成法定禁止情形,案涉合同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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