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18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阆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6-06-18 00:00:00
阆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阆中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院史馆改陈布展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孜县海凌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竹溪村龙甘产业园区综合楼***幢***室

被投诉人:阆中市人民医院

地址:阆中市张飞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宏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四川省阆中市书院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宏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阆中市人民医院院史馆改陈布展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未设置,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该磋商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将导致成交结果及采购合同无效。投诉事项*:类似业绩评审要求未明确界定,存在评审自由裁量权滥用风险,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定。投诉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文件未按四川省财政厅规定明确预付款比例,构成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歧视待遇,不符合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质疑事项进行答复,超出委托授权范围,其质疑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采购人未依法履行质疑答复义务,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阆中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