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18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6-18 00:00:00
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岳池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烹饪专业实训室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州湾街道龙州大道***号附*号****

被投诉人: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岳池县九龙街道花园路***号

被投诉人: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四、基本情况

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烹饪专业实训室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将烹饪专业厨房设备、汽修专业实训设备、***显示及办公设备等分属完全不同专业领域、技术要求和履约能力差异极大的采购标的,全部打包纳入单一采购包(采购包*)进行采购,未按照采购标的的专业属性、技术特点合理划分采购包。该做法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和采购包划分相关规定,导致专业厨房设备供应商因无法提供汽修专业设备而被排除在采购活动之外,严重损害了质疑人的合法权益和采购项目的专业性、公正性。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明厨亮灶摄像头仅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未明确产品检测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属于未依法完整明确采购需求的情形。

投诉事项*:燃气双头大锅灶第▲*条技术参数要求不合理,存在指向特定产品、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岳池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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