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17 00:00:00
南沙区龙穴北临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综合保障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补充公告
南沙区龙穴北临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综合保障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 |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且以任意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
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 增加,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增加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表》 | 修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表》 | 修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资格审查表》
附件*:《综合评分表》
招 标 人:广州南沙交投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主办方):主要负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按联合体家数自行增减)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按联合体家数自行增减)
年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 |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 | |||
*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 |||
*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符合的打“通过”,不符合的打“不通过”。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不通过”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无效标处理。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
综合评分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 商务评分标准 (**分) | 企业业绩及获奖 (**分) | 业绩 (**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造船类相关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大于等于**亿元人民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的,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关键页扫描件,投资额以合同或可研批复为准,投资额不得由不同业绩合同叠加。 |
获奖 (**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咨询成果获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相同项目奖项,不重复计算。 | |||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 (**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造船类相关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大于等于**亿元人民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的,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必须包含****年**月*****年*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以及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需在咨询服务合同中或咨询成果中体现,其他证明材料无效。不提供的不得分。 | |||
其他主要人员 (**分) | 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配备以下各资质能力成员:(*)咨询工程师*人;(*)高级经济师*人;(*)高级工程师*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人。 *.配备齐全*项资质能力、且各资质能力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合计**人),得**分; *.配备齐全*项资质能力,但各资质能力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则在**分基础上每缺少*人扣*分。 *.配备不足*项资质能力的,得*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员工,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必须包含****年**月*****年*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以及相关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
管理体系认证 (*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同时通过*项认证的得*分,通过其中*项认证的得*分,通过其中*项认证的得*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注:投标单位需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不提供资料不得分。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企业信誉(**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连续获得过“纳税信用*级”称号*次或以上的得**分;连续获得过“纳税信用*级”称号*至*次的得*分;连续获得过“纳税信用*级”称号*至*次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分。 注:须含评审年度(****年度),“纳税信用*级”证书以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电子证书或税务局盖章出具的信用评价信息或税务局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分。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 | |||
*.*.*(*) | 技术部分(咨询方案)评分标准 (**分) | 对咨询服务工作的理解 (*分) |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以及相关经验,对咨询服务工作进行理解,以便于准确有效开展咨询工作:针对服务内容编制合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至少包括二级标题,必要时可编制三级标题),大纲包括下述一级标题内容,可视情况增加其他一级标题内容:(*)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方案设计;(*)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估算。 投标人对咨询服务工作理解准确、透彻,得(*,*]分; 投标人对咨询服务工作理解较为准确,得(*,*]分; 投标人对咨询服务工作理解不够准确,得(*,*]分; 投标人未能理解咨询服务工作要求,得*分。 | |
项目实施计划(*分) |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有限资料以及相关经验,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理解,以便于按时完成咨询工作:针对服务内容编制时间计划(至少包括资料搜集、初稿编制、与招标人校核、编制送审稿、征求部门意见、评审、形成修订稿等环节),投标人可充分考虑上述内容并行开展可行性: 投标人时间计划安排及时、计划详细合理,得(*,*]分; 投标人时间计划安排较及时,计划较合理,得(*,*]分; 投标人时间计划安排不合理,得(*,*]分; 投标人未能按时间计划安排,得*分。 | |||
组织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分) |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有限资料以及相关经验,对组织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理解,以便于保质保量完成咨询工作:投标人将团队成员进行初步分工安排(包括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编制人员、方案设计编制人员、投资估算编制人员、审核人员、项目进度管理人员),可视情况提出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灵活安排措施及原则,以确保咨询服务内容可按时完成: 投标人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完备、清晰,得(*,*]分; 投标人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备,得(*,*]分; 投标人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缺失较多,得(*,*]分; 投标人未能提供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分。 | |||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扣*分,下偏*%扣*.*分,最多扣**分。 本项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余下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中,在最高投标限价的[**%,***%]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超过此范围的报价属于有效报价,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说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