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322沈阳市大东区招商龙湖东望府60套及美的润东府5套配建租赁住房经营(经营期5年)
2026-06-17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2026)1322沈阳市大东区招商龙湖东望府60套及美的润东府5套配建租赁住房经营(经营期5年)
辽宁/沈阳-2026-06-17 00:00:00
挂牌披露
辽宁/沈阳-2026-06-1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大东区招商龙湖东望府**套及美的润东府*套配建租赁住房经营(经营期*年)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
| 挂牌期间 | ** 天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项目运营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签署运营合同后与转让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发票由沈交所开具,经营权转让价款发票由转让方开具。 *、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同意并认可本项目附件材料中《房屋经营权合同》条款内容,并承诺按照此条款执行,不得以未看到本附件合同为由,拒绝签署《房屋经营权合同》,拒绝办理受让手续,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已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