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6-17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恒采字【****】—***
四、项目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号兴国商务楼*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安排*人*车驻点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对部、省、市级污染源监控平台开展日常巡检服务;(*)对全县**家企业(***个点位)(动态更新)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现场监理、考核;(*)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协助提升环保执法人员技术水平;(*)协助开展执法活动,打击在线监控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包括监理技术规范及要求、监理工作保障要求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起*年
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项目所需做的所有工作。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