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指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18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采购
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指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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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指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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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和邮箱等);(*)企业营业执照;(*)****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投标截之前*个内任意*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投标截之前*个内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提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企业信誉证明材料(****年**月**日至今,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并加盖公章)①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资质证书。(**)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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