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器、交换机等139项设备资产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2026-06-18
浙江/丽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器、交换机等139项设备资产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浙江/丽水-2026-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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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器、交换机等***项设备资产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器、交换机等***项设备资产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丽水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竞买保证金: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丽水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受让方在履行期间无违约且双方协商一致的,保证金可用于冲抵剩余价款或利息。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作为首期付款;剩余**%价款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分批次或一次性付清,并按年利率*.**%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以每日未付本金余额为基数按日计算)。受让方提前*个工作日发出书面付款通知,经转让方确认后支付对应款项,转让方于*个工作日内开放对应设备的使用权。具体详见挂牌申请书“价款支付方式”栏。 *.资产现状与瑕疵担保: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保证本次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所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实物现状为准。如涉及设备保险及年审未到期,由受让方继承,相应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割与保管:付清全部款项前,设备存放于转让方指定机房(丽水云数据中心***模块机房),由转让方负责物理监管。受让方支付部分尾款后,获得对应设备使用权,并承担该部分设备的机柜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未获得使用权的设备,转让方可自行处置(包括停机、自用、出租等),但不得影响受让方后续取得设备。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受让方,设备仍存放于原机房。 *.数据安全与环保义务:受让方须承诺,交割后如发现设备存储介质内仍遗留任何转让方的业务数据或隐私信息,必须立即进行物理粉碎销毁,禁止以任何技术手段提取、恢复或传播。受让方须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合法处置能力或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由此产生的环评责任或行政处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