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2026-06-17 00:00:00
公告概要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年*****年医疗责任保险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险人对医院解决医疗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司法鉴定结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果、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委员会讨论认定的医疗过错责任,负责进行赔偿。 保险人应赔偿项目应包括:医患双方支付的各种鉴定费用、法院诉讼费;合理范围内的住院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赡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患方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普洱市人民医院****年*****年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家数共*家。****年*月**日*点**分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办事处(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区********))举行开标会议,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单位只有*家,故本项目流标。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排他性,无歧视性条款,无指向性和偏向性。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中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种情况”中的“*.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的规定。该项目采购人可以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滨河路**号普洱中心*号*层***、***、***、***、***、***、***、***、***、***、***、***号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普洱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普洱市振兴大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普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茶城大道**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座**层(奥斯迪商务中心*座**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