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6-17 00:00:00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台州大麦屿街道某办公楼综合绿色能源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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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年台州大麦屿街道某办公楼综合绿色能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台州大麦屿街道某办公楼绿色能源服务所需的光伏组件及辅材(单晶组件*****)、逆变器*****的供货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工作及*年的维护。
二、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采购内容此前已完成标前评审并确定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现因采购数量、合同金额变更,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智联业务合作伙伴标前评审实施细则(**** 版)》中第二十一条第*点“若服务内容、价格发生变化,供应商不变,可在原标前评审基础上与原中选供应商单一来源谈判,就后向实施方案通过浙江铁塔运营管理平台提请审批,并提交采购需求、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要求实施采购。”的规定。
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直接采购方式第四条情形第五点“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的情形 ,进行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项目事前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号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王海滨 | 联 系 人:蒋菊、李挺、陈易东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特别提示:账号随项目变化,本项目以此账号为准) |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蒋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