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皮卡车辆采购项目)
2026-06-17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更正公告(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皮卡车辆采购项目)
广东/深圳-2026-06-17 00:00:00
更正公告(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关于****年皮卡车辆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人次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关于****年皮卡车辆采购项目编号*************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关于****年皮卡车辆采购标段编号****************
澄清答疑内容
变更澄清类型澄清补遗/公告时间变更
澄清答疑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年皮卡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更正。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三、清单及参数”调整为下表。

类目

参数

轮胎

允许***/*****、***/*****、***/*****等**英寸轮胎

★发动机

≥*.** 柴油

排量(**)

≥*.*

★变速箱

*挡手动

最高车速(**/*)

≥***

刹车系统

电子驻车或手刹

★最大功率

≥*****

★最大扭矩

≥****·*

★最大马力

≥*****

驱动方式

前置后驱

前悬架类型

叉臂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

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配置

四轮盘刹

倒车影像

***车身稳定控制系统

***前大灯

高位刹车灯

防滚架

空调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重要类目参数”评分标准调整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清单及参数’中标‘★’类目,与招标文件要求相比每有一项负偏离(负偏离指不满足且也不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扣*分,满分**分。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或厂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非重要类目参数”评分标准调整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清单及参数’中非标‘★’类目,与招标文件要求相比每有一项负偏离(负偏离指不满足且也不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扣*分,满分**分。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或厂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原公告结束时间********** **:**:**变更后公告结束时间********** **:**:**
原质疑截止时间********** **:**:**变更后质疑截止时间********** **:**:**
原答疑截止时间********** **:**:**变更后答疑截止时间********** **:**:**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变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原开标时间********** **:**:**变更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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