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天宝苑回迁安置房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工程答疑变更
2026-06-1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双墩镇天宝苑回迁安置房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工程答疑变更
安徽/合肥-2026-06-17 00:00:00

双墩镇天宝苑回迁安置房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工程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墩镇天宝苑回迁安置房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双墩镇天宝苑回迁安置房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墩镇天宝苑回迁安置房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号开标室。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中“奖项或荣誉”评分标准修改为

奖项或荣誉

**** 年*月*日以来(以表彰文件落款时间或表彰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接的垃圾分类项目获得县(区县级市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分,本项满分*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表彰单位的表彰文件或表彰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

上述材料须能体现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需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或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标准中“奖项或荣誉” 项的相关质疑。

*:“投标人奖项或荣誉”评分内容的设置是体现投标人相关服务效果及履约能力等指标之一,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其他见更正内容。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标准“奖项或荣誉” 项同一项目所获得的多个荣誉是否可以累计计分的相关疑问。

*:同一项目多个荣誉符合本项目奖项或荣誉评审指标的,可以累计计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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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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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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