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宁乡市沩山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湖南省融通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发包人通过采购法定程序,确定承包人湖南省融通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成交单位。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宁乡市密印寺修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密印寺修缮工程
*.项目地点:宁乡市沩山乡沩山风景名胜区
*.采购编号:宁发改审〔****〕**号
*.资金来源:省级文物专项资金
*.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宁乡市沩山乡沩山风景名胜区 。本次修缮工程的内容对密印寺文物构成清单的山门、万佛殿、警策殿、选佛场、五观堂、祖堂、藏经殿、以及连廊等建筑的地面、楼面、墙面、木柱、梁架、 屋面、门窗等进行全面修缮。(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实际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天数:**天施工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等除外)。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陆万肆仟零贰拾捌元陆角陆分(小写;*******.**元);(含税)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承包人项目经理
详见承包人提供的备案资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解释顺序如下: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宁乡市沩山乡人民政府签订。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宁乡市沩山乡承包人(公章):湖南省融通古建园林
人民政府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郡原
居里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