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①合同签订完成、货到及安装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②本项目验收环节邀请不少于 * 人且具有专业资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组成的验收小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③验收时专家将随机抽取产品对其功能性进行检查。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内容进行技术履约验收。①核对产品数量,②核对外观尺寸、安装要求、耐久性要求③核对产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能等否是符合招标投标文件要求。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需通知组织甲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标识、包装、总装配套之部件及附件、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清点、直观品质检查;需要安装、调试的,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会同甲方共同对货物数量、质量、外观、包装、品种、配套附件、安装要求、安全性能耐久性要求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验收。调试、安装不符合质量或技术标准的,乙方应立即采购补救措施。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了解设备结构,工程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专职售后服务人员、②售后服务体系及保修承诺措施、③设备调试与安装方案、④质保期内的维保机制、⑤承诺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专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体系及保修承诺措施能有效保证后续产品运行、设备调试与安装方案没有安全隐患、质保期内的维保机制能很好满足实际需要,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满足紧急需要等)。
(*)履约验收标准:
综合同类项目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进行验收。
①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为外观验收、技术验收、校准验收、项目验收四个方面实施。
②外观验收、技术验收:乙方需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进货渠道,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专人会同乙方共同对到货产品进行拆箱,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外观质量、配置及消耗品、技术资料、技术参数进行逐一核对检查。
③校准验收:项目中明确“校准合格方可验收”的所有设备,其检定、校准工作均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验收时需按照仪器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检定、校准全部项目,技术参数与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不一致时,以更高要求为准(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没有的项目不需要检测),提供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证书作为验收资料。
④项目验收:项目内涉及的所有设备均已完成外观验收、技术验收、校准验收、培训验收后,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采购人确认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由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邀请相关专家组织项目现场验收,并书写验收书。
⑤甲方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产品均需由获得相关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