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6-17 00:00:00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重*)【***********************】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重*)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 |
报价:******.** |
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临桂县四塘镇江西村委冲口村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
* |
灵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重*) |
灵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重*)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龚柳燕(自行抽取),兰桂梅(自行抽取),吴有林(第*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发改价[****]***号文件标准计算,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灵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座*楼***号
项目联系人:姚海靓
电 话:************
*.监督部门
名称: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