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31号
2026-06-17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31号
江苏/宿迁-2026-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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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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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姜堰高级中学
地址:泗洪县少昊路北侧、古徐大道南侧
联系人:唐龙
被投诉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和谐路永昌财富广场****室
联系人:罗浩林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姜堰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移动”)的产品制造商不具有相关产品的强制认证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中标无效。
*.江苏移动具有重大违法记录,中标无效,应重新招标。
(二)投诉请求
*.江苏移动中标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产品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资质能力,属于虚假资料,虚假应标,中标无效。
*.请求对江苏移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