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6-17 00:00:00
基于长运营期的轨道交通低压电气隐患智能诊断与评估技术研究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基于长运营期的轨道交通低压电气隐患智能诊断与评估技术研究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人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现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询比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地点:苏州市;采购类型:服务采购;
(*)本项目共分 *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
***************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完成长运营期城市轨道交通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模型构建、算法研发、平台开发、硬件样机试制、试点应用及成果交付全流程工作,具体涵盖以下内容: (*)长运营期低压电气隐患综合预警预判模型构建 基于单个监测终端多参数联动分析和多个监测终端编组后的组内、组间监测数据联动分析,构造更全面的时段参数体系,构建长运营期低压电气隐患综合预警预判模型,以期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得到科学合理的真实电气火灾风险评估结果。 (*)基于深度学习的长运营期低压电气隐患判别算法研究 对上述时段参数体系进行神经网络模型建模,基于承担单位已有的大量经隐患类型标注的历史监测数据、试验平台数据进行分析,归纳数据模型,设计分类算法,绘制典型隐患“画像”。 (*)长运营期低压电气隐患主动预警判别平台研发 在模型及算法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监测终端+工具箱+软件平台,研发长运营期低压电气隐患主动预警识别平台,并逐步替代既有传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此外,对于暂时没有电气安全隐患的线路,系统可以替代人工摇表,准确监测其绝缘隐患程度,减少一线人员定期摇表的检测工作量。 (*)基于生成式**技术的实时监测结果交互系统研究 引入**技术,将传统的“报警+量化图表”式交付改为“排序+诊断+质化结论”式交付,使轨道交通运维部门可以通过语音或日常语言文字与系统进行交互,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样机试制及试点应用 小批量试制样机、第三方检测及在甲方指定站点的试点安装、调试、运行验证。 |
***.** |
(*)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须承诺服从采购人对服务期限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上述内容仅供本次采购活动参考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供应商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年)具有独立承担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服务类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出售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黄天荡辅楼***室。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请通过现场支付宝扫码支付方式入我司账户;或以单位名义通过单位转账方式入我司账户,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号:************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金额。
*、供应商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响应资格。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满*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年 *月 **日上午**:**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号,苏州轨道交通黄天荡控制中心辅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 * **.**.********)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文件。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 * **.**.********)。
(*)供应商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号
联系人:姚妤
电话:*************转*****
邮箱:*****@******.***
十、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