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第2次答疑澄清
2026-06-17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第2次答疑澄清
贵州/贵阳-2026-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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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贵州/贵阳-2026-06-17 00:00:00
|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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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 ******/*、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 ******/*, 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 标准,本次实施 ******/*”,更正*.* 建设规模为“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 ******/*、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 ******/*,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 标准”。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 **** 万元”更正*.*建筑安装工程费为“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须知前附表*.*.*条工程概况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 **** 万元”更正建筑安装工程费为“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原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更正为****年**月**日 **时**分**秒。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
| 黔东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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