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停车位经营权拍卖公告
2026-06-17
四川/绵阳 招标采购
涪城区停车位经营权拍卖公告
四川/绵阳-2026-06-17 00:00:00

涪城区停车位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四川绵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本公司将于****年*月**日**:**开始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号*楼开标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绵阳市涪城区(区域一)停车位经营权,车位****个【其中石塘街道****个、青义镇****个、丰谷镇****个、城厢街道与城郊街道***个、国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内部(院内)****个】。标的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标的*:绵阳市涪城区(区域二)停车位经营权,车位****个【其中新皂镇与吴家镇****个、杨家镇***个、四川绵阳工业园****个、国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内部(院内)***个】。标的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拍卖,经营期限均为**年(具体以《绵阳市涪城区停车位经营协议》约定为准。标的情况详见深永铭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实施具体要求详见《绵阳市涪城区停车位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以上资料竞买人可至拍卖人处查询、了解。

备注:部分停车位已规划或设置充电桩点位,停车位经营权买受人应依法依规配合充电桩经营者开展必要的建设与运营维护工作(具体配合义务及费用分担另行约定)。

二、特别说明

*.拍卖人提供的与标的有关的资料、数据均源自委托人,仅供竞买人参考。若该数据与标的现状不符,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多退少补,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

竞买人应在本公告公示的标的展示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标的相关情况。委托人、拍卖人声明对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人以文字、图片或其它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保证与标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拍卖人已就其知悉的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利状况、期限、限制条件等)向竞买人作出如实说明。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认可本次拍卖文件所有条款,完全了解、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并愿自行承担未知瑕疵的风险和相关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介绍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或撤销本次拍卖结果。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根据项目运营管理需要,买受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四川省绵阳市)拥有合法经营的法人主体。若无上述主体,买受人需在项目成交后*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专营本项目的法人主体。若为新设法人,其全体股东、核心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在过往经营活动中,均不得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竞买报名

竞买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账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于****年*月**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转款凭证、公章,至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展示与咨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标的在项目所在地公开展示,相关资料可在本公司查询。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请详询本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号***室

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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