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X-202507SZ-007002001)资审文件公告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2026-06-17
湖北/随州 招标采购
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X-202507SZ-007002001)资审文件公告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湖北/随州-2026-06-17 00:00:00
资格预审公告
湖北/随州-2026-06-17 00:00:00
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
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
|
||||||||||||||||||||||||||||||||||||||||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核定的批复、随县发改审批服务[****]**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随县高城镇、殷店镇、草店镇、万和镇、均川镇、洪山镇、小林镇、安居镇、澴潭镇、长岗镇、淮河镇等乡镇。 建设规模:水厂工程:新建*.*万*³/*天河口水厂,位于原天河口水厂西侧,占地*.****公顷;新建*.**万*³/*太白顶水厂,位于新城居委会东侧山头,占地*.****公顷;新建*.**万*³/*长岗镇水厂,位于长岗镇三眼泉,占地*.****公顷;改造洪山镇双河水厂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新建天河口水厂至殷店镇、天河口村至万和镇、殷店镇梨树冲至高城镇、高城镇至封江小集镇、殷店镇至草店镇、安居镇至均川镇、淮河水厂至淮河镇、长岗镇水厂至长岗镇等***.***主管网及中途泵站。其中天河口水厂至万和镇中途泵站位于沙河店村,殷店镇至草店镇中途泵站位于殷店镇东岳庙村,安居镇至均川镇中途泵站位于安居镇化家冲,每座中途泵站各占地约*.**公顷。配水工程:改造高城镇、殷店镇、草店镇、万和镇、均川镇、洪山镇、小林镇、安居镇、澴潭镇、长岗镇、淮河镇等镇区约***.*****乡镇配水管网及*****块入户水表等附属设施。 其他:/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其他:/ |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申请人应具备:*.*.*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项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供水(或给水)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供水(或给水)施工总承包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③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供水(或给水)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应提供****年度、****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供水(或给水)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无时间要求,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或任职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等)。(*)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人员)。(*)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提供查询截图)。 *.*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要求:有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完整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
|
||||||||||||||||||||||||||||||||||||||||
****年**月**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