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6-17 00:00:00
娄底市公安局的娄底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医疗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娄底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医疗服务
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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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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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医疗服务 |
本次项目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服务期*年。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监管中心院区派驻**人的医务团队提供医疗服务,并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
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号
三、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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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
娄底市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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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娄底市长青中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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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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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娄底市公安局***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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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张朝晖: 该项目自****年*月**日开始,前后进行了*次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数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第*次公开招标采购失败后,于****年**月**日进行了合理性论证,论证结论为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评审因素设置均合理,没有其他不合理因素。第*次招标文件除特定资格条件由前*次设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调整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外,其他评审因素与前*次没有变化,但仍然采购失败。第*次失败后,****年*月**日进行了单*来源论证,并于****年*月**日进行了公告,没有异议。现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和预算均没有任何变动,根据《湘财购【****】*号》文件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方祥忠: 该项目前后经历四次采购,都不能满足招标有效要求。因对医院等级和效益有关,但本项目是专项内容需求,不能完全适用普通招标方式,根据《湘财购【****】*号》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刘长锋: 本项目自****年*月**日开始,先后进行四次公开招标采购,****年*月*日第四次公开招标,投标截业后仅一家(娄底市中心医院)参与投标,根据湘财购《湘财购【****】*号》文件第十五条第四款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疑似日期错误**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并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综合上述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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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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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晖 |
娄底市住保中心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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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祥忠 |
娄底市司法局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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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锋 |
娄底市中心血站 |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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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底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少容
电 话:***********
地 址: 娄底市娄星区双科街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春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波
电 话:***********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大桥对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