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7 00:00:00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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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升瀚铭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盛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人: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联系人:林承忠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
邮编:******
项目负责人:宣凯龙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宣凯龙,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