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7 00:00:00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号院**号楼*座**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贰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共分*个包,第*包登记注册及食品相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等一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第*包:全程电子化系统电子签名服务、登记注册平台运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系统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共享平台运维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系统运维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注:针对本项目第*包,服务期内履约良好(运维考核得分大于等于**分),合同到期经年度验收合格后,在项目服务内容没有变化且具有连续性、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价不变。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景运,叶俊,马波,姚唐鹏,程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慧云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