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品价格风险标识工作的通知(2026年第七批)
2026-06-17
辽宁 招标采购
关于开展部分品价格风险标识工作的通知(2026年第七批)
辽宁-2026-06-17 00:00:00
关于开展部分品价格风险标识工作的通知(****年第七批)
发布时间:****年**月**日信息来源:辽宁省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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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现就我省开展部分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识范围

在我省平台挂网的部分中成、生物制剂、非活跃区品。

二、标识原则

中成未开展集采品种,高于我省已挂网活跃区中成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倍为黄标,高于我省已挂网活跃区中成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倍为红标;日均治疗费用不高于*元的,不纳入价格风险预警标识范围。

化学及生物制剂:过评同通用名化学,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同通用名最低挂网价格的 *.* 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格的 * 倍为红标;未过评同通用名化学,无过评同通用名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未过评同通用名最低挂网价的 *.* 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 * 倍为红标;有过评同通用名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品最低挂网价格的为黄标(红标=黄标/*.***)。

、价格调整时间及方式

企业可根据系统推送的警示价格通过产品降价通道进行价格调整,产品价格调整到合理区间将不予标识。

(一)调整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存在价格风险的将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

(二)调整方式

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产品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价格确认(风险标识”,对相关内容进行查看。

*.对反馈内容无异议的,企业可根据上述标识原则,主动申请降价,在规定调整时间内未进行任何价格调整,中心根据上述原则将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

*.对反馈内容有异议的,需选择【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上提申诉材料。申诉提出应实事求是,中心将对所有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认定无效的,相关产品将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线上申诉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点击页面中拟申诉产品对应的【申诉】按钮(选择【拒绝】后方可点击该按钮),进入产品申诉页面,每条产品仅有一个申诉入口。

(*).填写相关申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申诉】按钮提交申诉内容,已提交的申诉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已提交的申诉信息可进行查看,具体路径为:品招标管理*申诉管理*价格确认(风险标识。点击【申诉查看】按钮进入申诉查看页面。

*.被标记的企业错过异议反馈期,依然可以递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诉,中心将根据锚点变化动态调整红黄标价格。

、有关要求

*.提出申诉的品,企业应一并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识。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被标记“红黄标”预警标识的品,企业可主动申请降价,平台会根据挂网价格自动调整颜色标识。

、联系方式

品保障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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