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7 00:00:00
蜀山区五里华庭**套住宅提升改造工程家具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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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五里华庭**套住宅提升改造工程家具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五里华庭**套住宅提升改造工程家具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
“蜀山区五里华庭**套住宅提升改造工程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体系认证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具有环保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相关认证证书)满足其中一项得*分,满分*分;”,其中“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相关认证证书”为产品认证证书,仅制造商才可获取,限制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请问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部分规定:“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具有环保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相关认证证书)满足其中一项得*分,满分*分;”此条将“投标人”自身持有相关认证作为评审得分条件,其中“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相关认证证书”为产品认证证书,仅有制造商才可获取,限制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物流配送及安装调试能力有较高要求,有很多国内知名品牌生产企业虽然产品质量优良,但受地理距离限制,在零星维修、应急响应及货款结算等环节存在天然劣势,通常需要通过授权本地代理商或经销商来承接项目并提供后续服务。其次,仅设置制造商有参与资格而经销商或代理商没有资格投标属于不合理限制条件,为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和知名品牌供应商参与竞争,建议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相关认证证书”两项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亦可”。
答:具体答复详见本答疑第*问回复内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创美房屋租赁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三郢路老年大学**楼****室
邮编:******
联系人:夏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邮编:******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