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6-09 00:00:00
食品安全抽检****
| 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 服务类 名称:食品安全抽检****(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提供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抽检量:***包:****年全年计划抽检***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批次、食品经营环节***批次,食品餐饮环节***批次。(详见附件*)*、抽检对象:主要对行政区域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进行抽检。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根据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原则。*、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秋君、朱秀媛、张志武(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兴城市临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二街****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