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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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扬州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 文号
- 时效
- 名称 杭集镇临江社区“产业技术工人中央厨房”房屋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杭集镇临江社区“产业技术工人中央厨房”房屋修缮项目,招标人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杭集镇临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杭集镇临江社区“产业技术工人中央厨房”房屋修缮项目
*.项目预算:******.**元。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杭集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集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胶装、电子版(盖章版投标文件壹份)(*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杭集镇临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
项目联系人: 纪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