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检察院2、3号楼外墙维修项目
2026-06-17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南通开发区检察院2、3号楼外墙维修项目
江苏/南通-2026-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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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号楼外墙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号楼外墙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 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号楼外墙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三)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平台进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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