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汇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新城区爱民路与熙春路交叉口、广德市桐汭街道绥安路绥安新天地**栋*楼,联系电话:牛先生 ************、何女士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人民法院
地址:广德市新城区爱民路与熙春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牛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桐汭街道绥安路绥安新天地**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