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6-17 00:0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岢瓦铁路****年路基补强工程项目招标补遗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苛瓦铁路路基补强工程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岢瓦铁路****年路基补强工程项目招标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障岢瓦铁路****年路基补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结合项目实际招标需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及修改,本补遗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一、招标截止时间变更
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名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统一变更为****年*月*日*时**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依法予以拒收。
二、新增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无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现新增投标保证金条款: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贰万元整),所有潜在投标人均需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项目投标资格,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
(一)缴纳方式
*.对公转账形式:投标人须以对公转账形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最新指定对公账户,转账时须备注:岢瓦铁路****年路基补强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名称。本次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更新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其他合规形式:投标人亦可采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保证金返还
本项目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无息全额返还;中标投标人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后续履约流程执行。
三、其他说明
除本公告明确修改、补充的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余所有条款、要求及内容保持不变,继续有效。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研读本补遗公告,严格按照更新后的招标要求筹备投标工作,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本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岢瓦铁路
****年路基补强工程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