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第一批)兴山县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高桥乡龚家桥村羊张线路面改善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6-16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2026年度(第一批)兴山县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高桥乡龚家桥村羊张线路面改善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宜昌-202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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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第一批)兴山县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高桥乡龚家桥村羊张线路面改善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年度(第一批)兴山县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高桥乡龚家桥村羊张线路面改善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意见,本项目第一个信封主要人员:“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分,高级职称得**分,最高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点更改为“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公路建设标准化提出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全面推行“标准化工地”工程管理新模式。投标人应将上述因素综合考虑到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号 联系人:张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博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栋****室 项目负责人:李娇 电话:***********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