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2026-06-12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四川/成都-2026-06-12 00:00:00
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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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采类型 服务类
变更开标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各有关供应商:

****年*月*日发布的“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及第七章付款方式相关内容:“*.启动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三个项目费用原则上平摊。*.进度款:单个项目实施方案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该项目剩余**%的尾款(即每个项目尾款=合同总金额÷*×**%);三个项目独立结算。”变更为:*.启动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三个项目费用原则上平摊。*.项目数量调整机制:若合同签订后,经初步评估,实际由采购人承担费用的项目数量发生变化(例如因政策或负荷单位原因,部分项目不再由采购人申报或采购人不再承担费用),则合同总金额按实际由采购人承担费用的项目数量同比例调整。调整方式为:每个项目对应原合同总金额的*/*,每减少一个采购人付费项目,合同总金额相应扣减*/*,启动款及后续尾款均按调整后的合同金额重新计算。多退少补。特别说明:对于由采购人与其他方共同申报、实际费用由其他方承担的项目,采购人不承担该项目费用,该项目不纳入本合同费用范围,但采购人可配合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单个项目实施方案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该项目剩余**%的尾款(即每个项目尾款=合同总金额÷*×**%);三个项目独立结算。”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联系方式

: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号国投大厦**楼

编:******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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