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06-16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朝阳-2026-06-16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捷宜庆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派驻校车,满足龙城区域内校车服务要求的学校学生上下学需要

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调整校车时间、路线等相关内容。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违反合同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触犯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根据采购人需要,经双方协商,应根据乘车人员的变化,对校车路线、停靠站点以及线路实际乘车人数调整车型、用车数量,以保证该线路乘车人均有座位为准;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校方与学生家长要求准时发车,如发生停车、车损等特殊情况,及时派车替补接应,将乘车学生尽快送往学校,因校车运营而延误学生上学时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中标人需为每台校车安装***定位系统,以备随时掌握校车位置,并搭建、安装监控平台,确保采购人能够随时查看校车运行以及车内情况,实现对全部校车的实时监控; *、校车在不运营期间必须在固定地点停放,未经采购人允许,不能擅自离开停放地点或私自承接其他运营活动; *、学校与校车公司共同对服务学校乘车学生进行统计,并根据路程远近按报价标准收取车费,不许私自涨价; *、若中标人与采购人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有权对校车公司收费及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对运营出现的问题,可提出整改性意见,并通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名专职安全员。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校车运营合同到期后,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较小,且学校及家长满意率超过**%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总计最多签订*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楠、蔡金贵(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之规定收取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龙城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捷宜庆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

,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校车运营合同到期后,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较小,且学校及家长满意率超过**%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总计最多签订*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教育局本级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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