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14号)
2026-06-16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14号)
河北/沧州-2026-06-16 00:00:00
河北/沧州-2026-06-16 00:00:00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沧州暖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路*幢***铺*楼***室
二、基本情况
沧州暖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号较重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元(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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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