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2026-06-16 00:00:00
晋中市水利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晋中市水利局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要求,晋中市应通过实施东山供水等工程,于****—****年压采地下水****万立方米,但工程配套项目建设滞后,其中平遥县配套项目有**个未实施,介休市配套项目有*个未完工,****—****年晋中市仅完成总压减任务的**.*%。吕梁市交城县未按要求实施地下水压减,****—****年,该县城镇供水公司超许可取用地下水***万立方米、无证取用地下水****.*万立方米,近两年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山西中汾酒业公司长期通过自备井违规取用地下水,汾阳市水务局“以罚代管”,****年实施行政处罚后仍默许该公司继续取用地下水;****年底,汾阳市上报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压采地下水**万立方米,而****年*—*月该厂实际取水量不降反升。
二、整改措施
*.科学论证平遥县、介休市现有东山供水配套工程布局、供水能力和覆盖范围,完善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方案,并加快推进配套水网工程建设。
*.****年**月底前完成平遥县、介休市小水网工程与东山供水工程对接工作,关闭平遥普洞水源地两眼岩溶水井,完成介休大沟水厂建设。****年*月底前完成介休龙头水源地、介休洪山镇灌溉水源置换工程地下水压采任务。
三、整改完成情况
****年,平遥县组织对东山供水小水网配套工程进行评估论证和调整。经论证,已建成的源神庙灌区改造、七洞水厂、宁杜香集中供水工程、城北集中供水工程*个项目能够有效承接东山供水近远期规模。****年*月**日,平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东山供水县域配套小水网工程规划优化调整方案的批复》。****年*个项目已接通东山供水工程来水。****年*月平遥县利用东山供水水源置换关闭平遥普洞水源地两眼岩溶水井。
****年,介休市组织对东山供水小水网配套工程进行评估论证和调整。环保督察提出介休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原规划下梁水厂工程和大沟水厂工程未完工。经论证,下梁水厂供水范围已纳入已实施的介休市农村安全饮水标准化建设项目磨沟供水片区,无实施必要。****年**月,介休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调整东山供水介休市县域配套小水网工程的批复》。大沟水厂****年已完工,并接通东山供水工程,经试运行已正常供水。介休龙头水源地、洪山镇灌溉水源置换工程已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向晋中市水利局反馈。
联系人:耿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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