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2026-06-16 00:00:00
青海省血液中心采购****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项目的变更公告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血液中心采购****年度无偿
献血纪念品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货物)********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血液中心采购****年度无偿献血纪念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 | 开标地点 | 城西区西川南路**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 | 政采云(*****://***.******.**/) |
* | 第五部分(一)投标要求*.商务要求*.*其他要求第一段 | 所有电器类产品(电热水壶、移动电源、电吹风、台灯、电热抱枕等)均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在产品本体显著位置加施***标志。 | 所有电器类产品(电热水壶、移动电源、电吹风、台灯、电热抱枕等)均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 | 第五部分(一)投标要求*.商务要求*.*其他要求第二段 |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必须符合******系列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报告。 |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必须符合******系列国家标准或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具体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内容涉及投标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范围的调整,属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变更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依法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为进一步明确商务要求与技术参数之间的关系,避免各潜在投标人在理解上产生歧义,现对上述两条内容作出补充说明:
商务要求*.*中的***认证要求为通用性要求,具体哪些产品需要提供***认证证书,应以各产品技术参数中的具体规定为准。例如,包二序号*“移动电源套装”、序号*“移动电源”、序号*“台灯”等产品技术参数中明确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而经此前更正公告删除***要求的产品(如包一序号**“手电筒”、包二序号**“抱枕”等),则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无需提供。
商务要求*.*中的******食品接触安全要求,同样应以各产品技术参数中的具体规定为准。技术参数中明确要求执行******系列标准的产品(如包一序号*“茶杯”、序号*“双层蒸锅”等),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中未要求执行******系列标准的产品,不属于食品接触产品范畴,无需提供。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并依据变更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海省血液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永年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号(城馨天悦*号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