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6-16 00:00:00
车辆承修单位招标采购需求公示(*****************)(第*包)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通用车辆承修单位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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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 时间 |
服务 地点 |
预计采购时间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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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车辆定点维修 |
负责校区***辆通用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合同意向*年,一年一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万元/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
****年 *月 |
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的企业 |
四、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
五、需求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以纸质版形式线下送至采购机构(地址通过采购机构邮箱******@***.***)
*.反馈意见应写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由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支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也不做书面回复。采购机构邮箱******@***.***(通过邮箱反馈)
六、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七、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助理、孙助理、陈助理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