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黑石渡镇印墩冲、新店河村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2026-06-16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霍山县黑石渡镇印墩冲、新店河村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安徽/六安-202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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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黑石渡镇印墩冲、新店河村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春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晓天镇和岗村先进组

成交金额:叁佰叁拾伍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肆角贰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霍山县黑石渡镇印墩冲、新店河村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³/*,新建中途加压站*座,铺设输配水管道及安装闸阀井、水表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万元。

服务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章静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万荣、陈刘华、万小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号(采购人)和霍山县衡山镇衡山南路**号(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水务局

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衡山镇衡山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王丽

话:************

霍山县水务局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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