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6-06-16 00:00:00
质疑供应商: 郑州郑东新区荷烨信息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希望大道弘城水韵小区
邮编:******
经营者:钱盈
联系人: 钱盈
联系方式:***********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邮寄的关于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征询采购人的意见。现针对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一答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全面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履约能力。磋商文件中设置的“技术方案”与“功能演示分”均围绕采购需求展开,两者的考察维度、评审侧重点及评价方式存在本质区别,并未构成重复计分或不合理放大权重的现象。演示方式(***/视频/原型系统)对所有供应商公平开放,未设置任何不合理门槛。“技术方案”主要侧重于静态响应与规划能力,评审专家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评估其整体架构设计的科学性、技术路线的合理性以及实施计划的完备性;而“功能演示分”则侧重于动态验证与实操性能,要求供应商在现场通过实际操作,直观展示核心功能的运行稳定性、流畅度及人机交互体验。两者互为补充,分别从“理论可行性”与“实际操作性”两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符合细化和量化要求。磋商文件并已对上述两项评审因素进行了明确的细化与量化,设置清晰的扣分和得分区间及对应的评判标准。均与采购需求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紧密对应,不存在模糊表述或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润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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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