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6-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西苕溪长兴段幸福河湖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西苕溪长兴段幸福河湖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 西苕溪长兴段幸福河湖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管理协调、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总服务期另加后续施工阶段全程服务,后续施工阶段全程服务从施工图纸递交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服务期安排应服从采购人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坚中,徐一杰(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凌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平镇人民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邢美仙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兴国商务楼*号楼****室
传真:
联系人: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